
金銀制品銷售協議書
甲方:濟源(yuan)市萬洋金銀制品(pin)經(jing)銷處(以下簡稱(cheng)“甲方”)
乙方(fang): (以(yi)下簡稱“乙方(fang)”)
性別(bie): 身(shen)份證號: 家庭住址(zhi):
為了更好的(de)銷售‘萬洋(yang)’牌金(jin)銀(yin)制(zhi)品,甲(jia)、乙雙方經友好協商(shang),在平(ping)等(deng)、自愿、公平(ping)、誠信(xin)、守法的(de)原則下就(jiu)甲(jia)方(fang)(fang)授(shou)權(quan)乙方(fang)(fang)進行網絡銷售‘萬洋’牌金銀(yin)制品的具(ju)(ju)體(ti)事(shi)宜,達成(cheng)一致協(xie)議(yi),具(ju)(ju)體(ti)如下:
一(yi)、甲方授權(quan)銷售(shou)的(de)產品(pin)、區域及范圍
甲(jia)方向乙(yi)方出售產品,并授(shou)權乙(yi)方在微(wei)信(xin)、淘寶等網絡平(ping)臺或實體店上銷售。
乙方(fang)以直接向(xiang)(xiang)甲(jia)方(fang)購(gou)買產(chan)品或向(xiang)(xiang)第三人介紹(shao)產(chan)品并促成(cheng)產(chan)品交易的方(fang)式(shi),銷售甲(jia)方(fang)產(chan)品。甲(jia)乙雙(shuang)方(fang)的關系(xi)僅限于買賣合同雙(shuang)方(fang)權利(li)義務,甲(jia)乙雙(shuang)方(fang)均明確知曉雙(shuang)方(fang)非雇傭(yong)關系(xi)。乙方(fang)不得(de)以此合同,對外宣(xuan)稱甲(jia)方(fang)工作人員。
二、產品(pin)銷售
1.甲(jia)(jia)方(fang)按雙方(fang)約(yue)定(ding)的產品向乙方(fang)出售。如乙方(fang)提供郵(you)寄地址(zhi),要求甲(jia)(jia)方(fang)直接將(jiang)產品郵(you)寄第三人,甲(jia)(jia)方(fang)郵(you)寄的行為(wei)(wei)視為(wei)(wei)已(yi)得到(dao)乙方(fang)的授權,甲(jia)(jia)方(fang)將(jiang)產品交郵(you)既(ji)視為(wei)(wei)已(yi)向乙方(fang)交貨(huo)。甲(jia)(jia)方(fang)免收乙方(fang)郵(you)寄費。
2.甲方(fang)按(an)照雙方(fang)約(yue)定的(de)質(zhi)量(liang)、規(gui)格(ge)、價格(ge)向乙(yi)方(fang)出(chu)售(shou)商(shang)品。甲(jia)方(fang)確(que)保(bao)產(chan)品質(zhi)量(liang)(liang)符(fu)合中(zhong)華(hua)人民共和(he)國相關法律(lv)法規規定的質(zhi)量(liang)(liang)標準(zhun)。甲(jia)方(fang)產(chan)品須與(yu)事(shi)先所提供的樣品或(huo)雙方(fang)另行約(yue)定質(zhi)量(liang)(liang)、品種及規格(ge)相符(fu)。
3.甲方(fang)(fang)的售后(hou)(hou)服務細則及標準、質保(bao)期,可(ke)通過產(chan)品說明書或售后(hou)(hou)服務保(bao)修(xiu)卡(ka)等形(xing)式隨產(chan)品向用戶告知(zhi)。乙方(fang)(fang)應注意(yi)查看、理解,并向用戶告知(zhi)。如遇特殊情形(xing),保(bao)修(xiu)政策可(ke)雙方(fang)(fang)另行協商。
4.因(yin)產品質量問題的售后(hou)服務所產生的費用,可由(you)乙(yi)方(fang)(fang)(fang)先行墊(dian)付(fu)(fu),經甲方(fang)(fang)(fang)確(que)認后(hou),可在甲方(fang)(fang)(fang)貨款中直接抵扣(kou)或(huo)由(you)甲方(fang)(fang)(fang)直接給(gei)付(fu)(fu)乙(yi)方(fang)(fang)(fang)。
三、合(he)同期限
本協議執行(xing)時間為(wei):2016年5月31日-2017年5月31日。如有需(xu)要可重新續(xu)約(yue)。
四、交貨方式
甲(jia)方按乙方提供地址,采用(yong)快遞方式發貨,貨交(jiao)快遞員(yuan)既視為已交(jiao)貨。甲方(fang)(fang)免收乙方(fang)(fang)運費。
五、對賬和結(jie)算
甲方收到乙方的貨款后,方可發貨。如乙方為周期結賬,須繳納保證金(預付款),乙方在保證金范圍內提貨。甲乙雙方按照提貨時的單價進行結算。甲方應保證價格平穩,如遇價格下跌,乙方有權按照提貨之日起20日內的(de)“請求日”價(jia)格結(jie)算,超過(guo)20日的結(jie)算價不予調整。
1.對帳周期:結算日每月1號,對帳日期為(wei)每月 1-5 號。
2.結算方式:每月 1-5 號雙方確(que)認(ren)對帳單,結算上月費用,如遇節假日,依次(ci)順延。
六、雙方的權責
1.甲方的責任與義務(wu):
(1)甲(jia)方(fang)承諾(nuo)在接到乙方(fang)發(fa)貨請求時,在兩(liang)個工作日內按乙方(fang)提供(gong)地址發(fa)貨。
(2)甲方(fang)(fang)應根據(ju)乙方(fang)(fang)的需要(yao)提供(gong)推(tui)動產品(pin)的銷(xiao)售(shou)資(zi)料以及信息,協助(zhu)乙方(fang)(fang)獲得必要(yao)的產品(pin)說明。
(3)甲(jia)方(fang)(fang)有權監督產(chan)品的銷售,并(bing)要求乙(yi)方(fang)(fang)予以改(gai)進,乙(yi)方(fang)(fang)須(xu)配合解(jie)決(jue)問題(ti)。
(4)甲方(fang)不(bu)得隨(sui)意更改產品供(gong)貨價格,但因(yin)市場原因(yin)調價除外。甲方(fang)調整價格應(ying)提(ti)前3天告知乙(yi)(yi)方(fang)。乙(yi)(yi)方(fang)不得有損甲(jia)方(fang)的(de)形象(xiang)及聲譽(yu)(yu)。因此而造成甲(jia)方(fang)的(de)形象(xiang)或聲譽(yu)(yu)損害(hai)的(de),甲(jia)方(fang)有權終(zhong)止合同,并追(zhui)究乙(yi)(yi)方(fang)法律責任。
(5)乙(yi)方(fang)(fang)不(bu)得(de)隨意修改甲(jia)方(fang)(fang)產(chan)品。因此(ci)而造成甲(jia)方(fang)(fang)版權(quan)損(sun)失的,甲(jia)方(fang)(fang)有權(quan)終止協議,并追究乙(yi)方(fang)(fang)的法律責任。
(6)推出優惠促銷活(huo)動,擴大產品知名(ming)度和提高銷售業績(ji)。
2.乙方(fang)的責任與義(yi)務:
(1)按照甲方的產品同意定價銷售產品,不得私自降低銷售價格。如甲方發現乙方私自降低銷售價格,按照每次10~200元給予罰款。乙方須通過不斷完善、提高自身(shen)服(fu)務(wu)質量,提升其銷售數量。
(2)乙(yi)方應對自(zi)己的銷(xiao)售(shou)行為負責,如國家規定需(xu)要相(xiang)關資(zi)質的,乙(yi)方應具(ju)備。乙方的銷(xiao)售費用及風險自理。
(3)乙(yi)方必須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、商標權;乙方所使用(yong)甲方(fang)提供的資料和物品不(bu)得用(yong)于與銷售甲方(fang)產品無關的事(shi)務上;
(4)乙方確(que)保不單方面使(shi)用(yong)甲方任何產(chan)品、資料、做與網(wang)絡銷售無關(guan)的事宜;
(5)乙方在協議有(you)效期內(nei),甲方不可(ke)以無(wu)故(gu)干擾乙方的銷售(shou)工作。
七、協議的(de)終止
甲乙(yi)雙方(fang)(fang)應按照本(ben)協(xie)議規(gui)定履行義務。如果甲乙(yi)任何一方(fang)(fang)違(wei)反本(ben)協(xie)議規(gui)定,并在對方(fang)(fang)發出書面通知(zhi)之日(ri)起(qi)十個工作日(ri)內(nei)仍未(wei)及(ji)時改(gai)正的,非(fei)違(wei)約方(fang)(fang)有權終止本(ben)協(xie)議。
任何(he)一方如想單方面(mian)終止本(ben)協(xie)(xie)議(yi),需向對方提(ti)出(chu)書面(mian)材料,說明解除協(xie)(xie)議(yi)的原因,獲得(de)對方批準(zhun)后,本(ben)協(xie)(xie)議(yi)終止。
八(ba)、其(qi)它(ta)
本(ben)協(xie)議未(wei)盡事項,經雙方協(xie)商,可另立補充協(xie)議。
本(ben)協(xie)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(he)國法轄。凡由于執(zhi)行(xing)本(ben)協(xie)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(zhi),應(ying)當通過友好協(xie)商解(jie)決。如不能解(jie)決的,應(ying)提請濟源市人民法院(yuan)裁(cai)決。
本(ben)協(xie)(xie)議(yi)(yi)一式兩份,均(jun)具(ju)同等法律效力(li)。甲(jia)乙雙方(fang)(fang)各持一份,自簽署之日(ri)生效。本(ben)協(xie)(xie)議(yi)(yi)最終解釋權歸甲(jia)方(fang)(fang)所有。
甲方(公(gong)章):濟源(yuan)市萬(wan)洋金銀制(zhi)品經銷處(chu) 乙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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